木屋施工工藝
1、木屋木材預備:木材種類、原料、標準、數量有必要與施工圖需求共同。板、木方材不答應有迂腐、蟲蛀表象,在銜接的受剪面上不答應有裂紋,木節不適過于會集,且不答應有活木節。原木或方木含水率不該大于25%,木材布局含水率不該大于18%。防腐、防蟲、防火處置按描繪需求施工。
2、木屋構件加工制造:各種木構建按施工圖需求下料加工,依據不一樣加工精度留足加工余量。加工后的木屋構件及時核對標準及數量,分來堆積規整。對易變形的硬雜木,堆積時恰當采納防變形辦法。選用鋼材銜接件的原料、類型、標準和銜接的辦法、辦法等有必要與施工圖相符。銜接的鋼構件應作防銹處置。
3、木屋構件拼裝:
A.布局構件質量有必要契合描繪需求,堆積或運送中無損壞或變形。
B.木布局的支座、支撐、銜接等構件有必要契合描繪需求和木屋施工標準的規則,銜接有必要結實,無松動。
C.木屋架、梁、柱的支座部位應按描繪需求或施工標準作防腐處置。
D.渠道、木棧橋、木盆景等園林小品應按描繪需求或施工標準作防腐處置。銜接體應為不銹鋼或鍍鋅鐵件。